关于提供第一季度重点工作成效的通知

发布者: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2025-03-24浏览次数:39

机关各部门:

为突出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根据省委工作要求,在保证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基础上,要求每季度梳理工作成效并上报省委组织部,作为各高校服务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实效的重要依据。

为落实省委工作部署,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及学校党委要求,请机关各部门总结梳理今年第一季度工作成效,重点要围绕《沈阳师范大学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沈师大委〔202322号)中明确的6方面重点任务、16项重点措施,表述本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的推进及成效情况。方案中没有任务的部门,要按照学校2025年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和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梳理第一季度的工作推进及成效情况,不包含常规工作,主要对重点工作指标和任务进展及成效进行提纲条目式的说明,具体格式见附件。各部门报送的工作成效将作为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和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各部门将材料电子版于331日下班前发送至规划与考核处邮箱:ghkh_synu@126.com

附:XXX部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成效(样例)


党委组织部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25324


  

附件

XXX部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成效

一、绩效指标

围绕《沈阳师范大学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或部门重点工作,条目式列出2025年度绩效指标,任务目标尽量量化,不可量化的采用“于什么时间、用什么方式、完成哪些工作、达到什么标准”的形式表述。

二、工作及成效

条目式列出第一季度承担完成或组织实施的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及重要工作,围绕指标任务开展工作、取得进展及主要成效等内容。(每项工作表述不超过200字)

1.……

2.……

3.……

4.……

……



XXX部门        

2025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