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科建设单位:
根据前期开展的交叉学科及目录外二级学科设置意向摸排调查工作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各单位间学科交叉融合,培育学科生长点,打造学科优势特色,现开展交叉学科及目录外二级学科设置论证工作,请各学科建设单位对设置交叉学科或目录外二级学科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交叉学科设置论证工作由申报单位牵头开展,其他一级学科参建单位协同论证,依托一级学科单位之间要建立交叉学科临时学术委员会,加强涉及交叉学科论证方案内容的协调沟通,特别是师资队伍要体现所挂全部学科(3-5个一级学科)的骨干成员,不能仅限于申报单位内部整合师资。
二、目录外二级学科设置论证由所依托的一级学科建设单位牵头开展,申报提出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的教辅单位要加强与依托一级学科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须征得所依托的一级学科建设单位同意设置意见后才能开展论证。
三、请提出设置交叉学科及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单位按照《设置交叉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提纲)》撰写材料,并于8月15日提交word电子版发送邮箱xkghc@synu.edu.cn,学校将依据论证方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附件:1.交叉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设置论证方案(提纲)
2.交叉学科及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流程图、具体设置办法和指导说明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7日
交叉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设置论证方案(提纲)
设置学科名称: 依托学院名称:
一、该学科基本概况
(一)学科内涵
(三)该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
(四)该学科的理论基础
(五)该学科与其相近二级学科的关系
【重点说明与其相近学科的区别】
二、设置该学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社会对该学科人才的需求情况
【重点说明社会对该学科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情况】
(二)设置该学科的目的
【重点说明设置该学科与本单位发展目标和学科特色形成的关系】
(三)本单位设置该学科已具备的基础
【从师资队伍、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分别说明】
(四)该学科的发展前景
三、该学科的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二)生源要求和选拔方式
【重点说明学习者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基本素质、能力等】
(三)课程体系的设计方案及依据
(四)培养和学位的基本要求
【培养环节的设置与要求,质量保证的措施,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等】
四、该学科的建设规划
【从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教学科研基本条件、经费保障等方面分别论证】
交叉学科及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流程图

具体设置办法
1.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国内外学科的最新发展,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条件,提出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增设或更名方案,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学位授予单位在同一一级学科下,自主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的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
2.聘请7人以上(含7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须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博士生导师)对增设或更名方案进行评议;
3.学位授予单位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将目录外二级学科增设或更名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等材料在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为期30天的评议和质询;
4.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公示结果,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表决通过后,做出增设或更名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决定;
5.学位授予单位应根据国家人才需求和本单位人才培养条件的变化,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表决通过后,及时撤销不满足本细则第二条之规定的目录外二级学科;
6.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六位,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注:1.学位授予单位增设或更名交叉学科须按照目录外二级学科的程序进行论证,交叉学科所挂一级学科最少3个、不超过5个。2.交叉学科按照目录外二级学科管理,挂靠在学生所授学位的一级学科下进行教育统计。3.交叉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四位,前三位为“99J”,第四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学位中心关于对设置交叉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工作的指导说明
1.公示期间提交的材料:论证方案和专家意见表,材料需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公章】,且按照国学院学位办的要求去掉【敏感词汇】;
2.公示期结束(1个月)后提交备案表,备案表需学位评定委员会给出意见,加盖【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备案表也需注意【敏感词汇】;
3.专家意见表,7位或以上外单位的同行专家(须博士授予单位的博导)对增设或更名方案进行评议;
4.交叉二级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所挂一级学科最少3个,不超过5个,以系统填报的为准;
5.学科基本情况年度报表备案提交时间:每年12月1日——次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处理;
6.何时可招生:请登录二级学科平台,各学位授予单位二级学科备案的截止日期为本年度12月31日,如:各学位授予单位拟于2019年招生的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案;
7.二级学科和研究方向,务必做好区分;
8.备案,撤销,系统没有审核按钮,3天以后自动通过;
9.学科更名需重新论证、公示、备案,与增设流程完全相同;
10.目录内二级学科备案,每年只可备案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