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数智技术作为现代化发展的先进技术形态,为大学治理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已经成为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要环节和必然趋势。通过搭建“理念—制度—行动”三维分析框架,勾勒出数智技术与大学治理共生的应有样态。其中,在价值理念上要实现技术理性与人文向度的和谐共生,技术赋能与治理效能的辩证统一,技术嵌入与组织结构的双重构建。在制度设计上既要完善法律法规等约束性制度,为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提供事前的风险预测及事后的风险处理,也要兼顾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政策、规章、章程、条例、指南等支持性制度。在行动策略上要搭建数智化网络平台,建立健全大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发挥数智技术重构与整合作用,推动大学治理一体化建设;打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智化大学治理生态体系;构建权责边界,形成位阶有序的数智化大学治理图谱。
文章出处:姜凤春,王智. 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价值理念、制度设计与行动策略[J].现代教育管理,2025(8):20-3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大学作为教育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源和服务站,在数智化发展浪潮的影响下,大学治理正呈现依数治理的新局面。在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大学治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差异性等问题也逐渐凸显。研究表明,数智技术已经在大学的科学决策、高效管理、创新服务和迅速应变等方面都显示了全方位的功效。这意味着以数智化推动大学治理方式的转型、提升大学治理效率,成为破解大学治理难题的可行路径。 数智化原意是指将数字化思维与思维数字化进行融合。就字义而言,数智化中的“数”通常是指数据或数字,“智”通常是指智慧或智能,也有学者将“智”诠释为智商。因此,从这一意义看,数字化是数智化的前身和基础,是技术层面的概念;数智化是数字化的发展和深化,既反映了数智化对数字化在技术与功能上的升级改造,也反映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更强调利用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手段提升数据价值及实现其产品化应用。与数字化不同,数智化的关键在于通过数据要素的价值化、技术应用的场景化与组织架构的协同化,形成“数据驱动—算法决策—智能执行”的闭环治理模式。在此框架下,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逻辑在于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将抽象的大学治理问题通过算法模型的演绎转化为清晰可见的动态数据,从而形成一个比较精准的“数据画像”。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体现了数字时代大学治理的文化转型及范式演进,旨在进一步挖掘和提升大学治理的潜能。 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既是高等教育治理领域的一个热点议题,也是一个新兴议题。当前,学术界多聚焦解读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内涵、模式、结构等问题,在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价值理念、制度设计与行动策略这三维向度上挖掘得还不够深。从宏观层面看,三维向度作为大学治理的重要内容,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对分析大学治理数智化转型具有更高的适切性。其中,价值理念关系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合法地位,是对探讨数智化在大学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的前提性追问;制度设计关系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条件保障,大学治理数智化转型涉及多要素、多主体、多路径选择之间的权衡与博弈,离不开支持性和约束性的制度设计;行动策略是在明确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价值理念和制度设计的基础上,提出的有效策略。因此,本研究要进一步明晰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应秉承的价值理念,明确科学有效的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制度设计具体包含的内容,以期为实现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提出切实的行动策略。
一、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价值理念
要明确数智化如何赋能大学治理,须对数智技术与大学治理的关系进行审思,要厘清技术理性与人文向度、技术赋能与治理效能、技术嵌入与组织结构这三对关系,明确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价值诉求与治理理念,这是通过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使大学走向善治的关键。只有充分理解和把握上述三对关系,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制度设计和行动策略才会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归根结底,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本质上是关系的治理,而技术与人的关系是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过程中应处理的根本关系。 (一)技术理性与人文向度的和谐共生关系 数智技术重塑了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经济发展模式和治理方式,具有工具价值,能够使事物产生自适应、自组织、自复制、自协调等功能,可以能动地满足人类需求,又因其与范式、文化、思想、观念的紧密关联而具有本体价值。数智化转型已然成为社会各领域在谋求发展道路上的一把利器,自然也成为各领域实现现代化治理的必然选择。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数智技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优化大学治理,促进教学手段、教学评价和教育环境的改善;另一方面,数智技术的发展正在倒逼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公平等方面进行前置性转型。高等教育归根结底是塑造人的教育,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实质是人的现代化,即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最终目的,这也就意味着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也应以此为最终指向。 时空脱域作为现代性科技化进程的核心表征,与伦理范畴存在内在的学理关联。传统大学治理模式依托时空具象化的物理实在性,形成了具有稳定场域特征的人文生态。当前,数智化转型虽在技术赋能层面创造了多维发展机遇,但时空维度的虚拟解构与流动异化,致使主体对时空坐标的依存机制呈现渐进式消解态势,从而衍生人的生存伦理问题,大学治理的人际属性逐渐被淡化。以大学生管理工作为例,网络心理咨询、线上打卡查寝、网络审批等技术化管理不仅让师生之间的关系日益疏远,也导致学生失去对所处环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根本动因在于其能更好地保障大学运行,为人才培养保驾护航。但值得注意的是,技术崇拜也使人在不自觉中将自身命运抛诸脑后,忘记了前行的初衷。人的发展永远是第一位的,技术永远从属于和服务于人的发展。“磁”与“铁”的关系是人与技术关系的一个贴切隐喻:要用“人性之磁”去吸引“信息技术之铁”,让技术为人所用;同时,基于“信息技术之铁”的加工增强“人性之磁”;最终在相互吸引中走向“磁”“铁”合一。“技术热”无需“冷处理”,这里遵循的逻辑并非“所重者无需重”,而是“所轻者不宜轻”。只有打破技术的单边主导,实现人与技术的共生,才能真正抵达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伦理彼岸。 人与技术的共生是一种内在的融合,而非僵化的黏合。为扭正错误的、偏颇的或粗浅的技术伦理观,“清思”是把握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伦理边界的第一步,即大学治理的相关部门必须摒弃技术至上的观念,不做“数字的奴隶”或“被数字牵着鼻子走”,认清数智化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技术渗透的普遍性正在消解传统治理结构中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权威。因此,必须以人文关怀为出发点和回归点来规范大学治理的过程,真正树立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伦理观。“清思”后要“问路”,即大学如何在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行动中贯彻“人本”“生本”。把握技术的属人性和生态性是大学治理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还要尽量将人性化元素融入数智化大学治理的全过程,通过设置相应环节强化治理中人的临场感、参与感,增强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人性化色彩。大学在进行重大事件的决策过程中,应广泛征询二级学院等基层教师与学生的意见,保障教学主体的参与权与知情权。从管理学的视角看,大学组织具有“底部沉重”的特征,即教学科研人员、高深知识生产、学术权力、工作矛盾均处于基层,因此,在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也处于基层。总而言之,大学亟须构建一个更具有人性温度的治理体系,把人文关怀视为大学治理现代化发展的逻辑起点。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自然也是大学治理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永恒主题。无论未来科技如何发展,大学治理模式如何转变,以人为本是我们亘古不变的追求。 (二)技术赋能与治理效能的辩证统一关系 数智技术加速大学治理的变革,推动大学治理模式从单一走向多元,从静态走向动态,从经验主导走向精准化治理。但是,数智化大学治理是否完全实现了人们所期望的目标,技术和效能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 首先,数智化赋能并不代表数智化是万能的。一切新事物的出现都需要我们保持清醒认知,不可因为它的“时新性”而忽视它的“局限性”,更不可认为新事物会完全取代旧事物。技术的无限可能性给人类社会发展和变革提供了巨大的动力,但并非所有事物的发展方向都能够被技术精准地预测,数据也绝不等于事物本身,数智技术难以应对事物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大学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任何一种力量的介入都会受到其环境的影响。数智化赋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而数智化赋能不能脱离教育的根本宗旨,数智化赋能后的大学治理与原先的大学治理在本质上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服务大学场域中人的发展,因此,这里所谈的质量和效能应该被放在具体的场景或语境中,任何脱离环境空谈质量和效能的行为,都是对事物本身运行规律的异化。有限理论指出,个体决策者认知选择发生在一种给定条件环境下,是在给定条件限定范围内做出的一种适应性选择。因此,决策者在面对技术的无限可能性时只能形成有限的认知,做出的决策也只能满足当下的需求。人类对技术的认知是一个持续演化的过程,技术推动大学高质量发展只是在特定环境下的相对优化而非绝对意义上的最优化。因此,不能将数智技术当作大学治理的全能方案,而需要以一种辩证的思维看待数智技术对质量和效能的赋能作用。过度强调对数据的依赖会影响大学治理主体对真实治理环境与实践的感知和理解。大学所倡导的自由、民主、包容等价值理念也会因过度的技术理性而受到反噬。 其次,技术只是“赋能者”而非“决定者”。技术对组织的效能不仅取决于技术本身的高低,任何技术的嵌入都必须与制度和组织结构形成高度的适配才能使整体的质量提高。权变理论认为,一个变量对另一个变量的影响取决于第三个变量的水平。同理,技术对治理效果的影响不仅取决于二者之间的关联性,更取决于大学对技术的接纳程度及大学制度与技术的融合程度,即一系列组织内部特征的整体一致性,以及组织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性。我们常常对新技术抱有过分乐观的预期,然而,实际上我们所具备的能力却是有限的。尽管掌握了数智技术,但这并不等于实现了数智化转型。即便是最先进的技术,也无法解决政策制定的不完善、组织管理的不协调及流程设计的不合理等问题。此外,即便是最佳的治理模式,也未必会采用最高水平的技术手段。因此,我们在谈论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时不能总是把重点放在技术本身的效能及其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效能上,不能仅仅从功能层面谈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而更应该关注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现实效能,最大程度地借助数智技术将学校的有限资源转化为人才培养的关键力量。也就是说,技术只是组织实现发展目标的媒介,它在组织应对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起到了促进作用而非决定性作用。从现实来看,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往往偏向于一味地遵循技术逻辑,忽略了大学治理过程所涉及的人文、政治、文化、认知等各种各样的复杂性因素。 (三)技术嵌入与组织结构的双重构建关系 技术与组织互动理论指出,信息技术在组织结构中的嵌入不遵循单向决定论。具体而言,这种嵌入既非信息技术单方面决定组织结构的演变,也非组织结构单方面影响信息技术的生成,而是一个技术与组织之间相互作用、发生历时演变的复杂过程。 大学作为社会系统的特殊组织,具有不同于其他组织系统的特殊使命。数智技术渗透于大学治理的过程可能会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组织科层结构的设置及组织决策的产生。相反,组织对数智技术的升级作用也同样显著,其组织内部各成员对数智技术系统规则的遵从与内化程度具有深远影响。也就是说,数智技术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发挥效能,取决于组织内部各成员的数智技术素养及其对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正确认知。当前,数智技术在大学治理中的应用并非大学对信息技术发展的被动适应,而是一个主动适应的过程。以人工智能为例,其介入对大学创新教学模式、重构教学流程、开展教学检测、进行学情分析和学业水平诊断等都具有显著效果。因此,提升大学治理效率、增强数智治理的公信力及更好地服务学术组织,让数智化赋能大学的科研创新,是数智技术融入大学治理的主要动力。此外,大学在主动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过程中,会受到信息技术结构刚性的影响,这要求大学要进行相应的自我调整。在此过程中,大学与信息技术之间形成了一种强烈的构建关系。一方面,自信息技术发展开始,其内在逻辑结构便已存在。尽管该逻辑结构在设计时会考虑组织与信息技术的兼容性问题,但设计信息技术逻辑结构的核心追求是进一步提升信息技术的效率,不会因组织结构的刚性而妥协,这就使数智技术的工具理性与大学治理的价值理性存在耦合偏差。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刚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组织结构。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过程尽管受大学组织目标、态度、决策和行为的影响,但信息技术的独特结构也会对大学组织的复杂性、规范性和决策权产生影响。 首先,复杂性是组织运行的根本属性。在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过程中,数智技术实现了全过程留痕、权力运行监督、问题源头追溯、责任利益分配等功能。但若这些功能全部交给数智技术来处理,就会扰乱“人—人”之间的沟通秩序,转而变为一种“人—机”之间的交互秩序,如此,大学治理的自由裁量空间就会不断被数据结果所占据,同时也会降低行政主体“人性裁量”的程序价值。 其次,规范性是组织运行的一项重要准则,涉及组织工作的标准化程度、协调方式、组织运行的行为准则及组织文化的形成。在数智技术嵌入大学组织之前,受规章制度的影响,各职能部门分工相对明确,在符合部门工作性质的前提下,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各部门受组织文化、工作内容和工作技能等因素的差异化影响,具有一定的专一性和排他性。在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过程中,数智技术促进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开放,缓解了信息互动不畅带来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改善了治理效率低下等问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各部门实现从标准化到协调化,从稳定性到灵活性的转变。 再次,决策权是描述组织结构的重要维度。集权和分权事关大学组织运行的效率及组织文化的形成。在数智技术嵌入大学组织之前,大学组织根据管理人员多年来的管理经验形成了长期稳定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在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过程中,大学逐渐由自上而下的管理走向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形成了“人治”与“算治”叠加的整体格局,改变了在传统大学管理中依赖经验指导的管理方式,实现了大学组织决策的聚合效应。
二、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制度设计
技术从来都具有两面性,数智技术也不例外。一方面,数智技术的积极性能够为我们开拓新的世界,提升大学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助推大学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数智技术的消极性也可能背离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初衷,给大学治理的过程带来一系列问题,甚至影响人的发展。为充分释放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积极作用,尽力规避其消极影响,我们有必要借助制度手段。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规范一点说,它们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形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根据新制度学派观点,正式规则、非正式约束及它们的实施特征作为基本成分构成制度。也就是说,可以将制度分为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制度实践。就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而言,正式制度主要表征为一种硬制度,包括与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相关的政策、规章、章程、条例、指南等,是显性的、主体性的制度内容;非正式制度主要表征为一种软制度,包括大学场域内部与数智化治理息息相关的价值观念、文化信仰、伦理规范、意识形态等,是隐性的、补充性的制度内容;制度实践由正式制度或非正式制度的运作机制与运作过程共同构成,没有制度实践,制度的预期成效就难以达成。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制度实践共同构成了广义的制度。从该意义上看,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理念和行动都与制度存在交叉。为了避免重复,本研究所探讨的制度主要是指狭义的制度,即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正式制度。当前,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存在一系列问题,如数字化转型难、表面数字化、数智化治理理念难以转化为治理行动等。因此,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制度设计,对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 数智技术是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标志性符号,数智技术在大学治理中的嵌入,是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本质。因此,必须围绕数智技术构建大学治理的制度体系,进而指导数智技术策略的构想或规划、数智技术工具的选用或开发,以及数智技术治理的实施。技术是有边界的,这源自技术的伦理性。依据技术的边界,我们大致可以将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制度分为约束性制度和支持性制度。 (一)约束性制度: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风险防线 约束性制度是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风险防线。在制度构成上,主要包括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法律法规。 一切技术发展都涉及正反两股力量的对垒与博弈。像所有新兴技术一样,数智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数智化推动了社会各领域的发展;另一方面,数智化为社会各领域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危机,诸如数字身份、安全和安保、数字鸿沟等,数据泄露、隐私侵犯、算法黑箱、算法歧视、数据违规爬取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在此类危机或现象面前,政策、规章、章程、条例、指南等制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成为规避风险的有效防护网。例如,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科研创新的过程中,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数智技术赋能,加强学生的科研道德建设,利用制度规范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在利用数智技术进行教学评价的过程中,大学如何利用制度刚性规避因算法歧视、算法黑箱等引发的不公正、不公平现象等。上述问题的出现为法律法规介入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提供了突破口。 法律法规的价值在于风险管控,其主要通过事前的风险预测及事后的风险处理以保障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全过程。往往前者更为重要,为顺利有效推进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提供兜底性保障。具体而言,数智化为高效率、精准服务、多主体参与的大学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数智技术的加入拓宽了参与大学治理的多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换渠道,有效减少了大学治理的闭塞性,使大学治理走向开放。然而,数智化在为大学治理带来新突破的同时也为大学治理带来了新风险。为此,我们需要做的并不是或不只是事后补救,更重要的是预判潜在风险。风险预测可以有效化解数智化治理的隐患或危机,如果缺乏风险预测环节或预测有偏差、不到位,即使在大学治理过程中设置了防御系统,也会因突如其来的情况而措手不及。数智化蕴含无限可能,准确有效的数据信息将直接影响大学重大事务决策的科学性。要让治理的有效性和法律法规的正当性高度契合,在复杂环境中迅速应变,就必须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在风险管控中汲取足够的信息,再结合实际情况,把风险降至最小或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风险管控已经成为现代化大学治理的关键环节,只有在可操控的法律法规范围内有效规制潜在风险,大学才能够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支持性制度: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动力引擎 支持性制度是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引擎。在制度构成上,主要包括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政策、规章、章程、条例、指南等。 约束性制度旨在将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技术策略、技术工具、具体的技术治理过程等置于法律法规及伦理道德的安全界限之内,防止技术产生消极作用。事实上,在法律法规及伦理道德的边界之内,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仍然大有可为。这意味着在约束性制度的基础上,必须建立健全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支持性制度。毕竟,数智化不足是对技术边界的萎缩,数智化泛滥是对技术边界的逾越,都无益于大学治理生态的和谐与稳定。支持性制度是扩大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内部张力及推动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不断从表层走向深入、从简单走向复杂、从单一形式垄断走向多种形式共存的主要制度性力量。如果说约束性制度的责任重心或价值在于限制和防范,那么支持性制度的责任重心或价值则在于改造和生产。从该意义看,支持性制度在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中具有催化剂的效用,通过奖励、吸引等动力机制,将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带入或维持在及时迭代和高质量发展的轨道。值得一提的是,由法律法规构成的约束性制度往往是大学外部的,是宏观层面的,而由相关政策、规章、章程、条例、指南等构成的支持性制度,除了指向大学外部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还指向大学内部,表现为大学为落实和推进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性安排,是具体层面的,具有指向性、特殊性,如数智技术为全体教师参与学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通过数据驱动决策、提供实证支持及简化参与流程等手段,数智技术促进了教师在学科决策中的全面参与,促使学科建设者重视并维护全体教师的利益,进而构建一个能够充分激发各参与主体积极性的运行机制。 综上,应以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技术边界为依据,厘清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制度类型。这些制度类型存在不同的设计主体,在不同的层面上发挥不同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接制度的实际构思与设计环节,依据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赋权谱系构建制度层级。大学治理是分层级开展的,是自上而下的,主要涉及国家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内部领导层和管理层、二级学院及其下设机构等。同样,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也要分层级开展,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建章立制必须依据赋权谱系逐层进行。首先,国家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明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方向和要求。当前,我国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法律法规还处在摸索前进的初期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统括性,无法予以针对性的规定。因此,亟须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填补制度的缺失。其次,大学内部应在承接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特征,在大学治理的相关政策、规章、章程、条例、指南等制度文本中明确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具体方向和要求,并预留进一步切分或细化的端口。再次,二级学院及其下设机构应具备可操作性的制度指南或手册,制定数智化治理细则,从根本上保障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切实可行。
三、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行动策略
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应该由价值理念和制度设计的认识论走向行动策略的方法论。大学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立足于整体的治理观念,协调各子系统的内在要素关系,借助数智技术平台致力于大学治理的一体化建设。同时,各组织系统之间还应该保持开放有序的格局,因为任何子系统都不能脱离与其他子系统间的联系来实现各组织系统功能的耦合。一个系统是开放的,并不仅仅是指它与环境之间存在交换关系,更是指这种交换关系是系统存活的关键。应该看到,数智技术在嵌入大学治理的过程中会形塑各组织系统之间的结构关系,而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或主动或被动地引发大学管理人员之间的责任纠纷,因此,大学在实现数智化转型的过程中,应该明确各组织系统的权责边界,从而形成有序的数智化治理图谱。 (一)搭建数智化网络平台,建立健全大数据供需对接机制 数智化大学治理的构想、运行与实施,离不开信息反馈、数据加工、治理落实的信息平台和传输渠道。搭建大数据平台有利于将教学、科研、管理、后勤保障等大学内部的各类组织纳入系统化治理范围,有利于在不同主体之间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环境。数智技术助推大学高质量发展,需要切实转变大学的治理范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大学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的革新、科研动力的革新、人才培养的革新、教学模式的革新。一方面,数据的集成消除了各主体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信息壁垒,数字平台通过数据的抓取及算法的演示,构建一个人、物、信息、环境等要素相互映射、实时交互的复杂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主体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对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实现追踪,对数据进行聚合、分析、反馈和应用。另一方面,数智化网络平台的搭建有利于实现大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对内外部资源的获取。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为大学之间、区域之间的交流提供了可能,就数智化教育而言,大学可以加强全球性校企合作,实现全球信息、技术的流通与技术的整合,还可以促进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大学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赋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重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大数据的精准预算,可以为人才培养提供个性化方案,并对学生差异化发展提供支持与帮助。另外,数智化网络平台的搭建有利于促进教学保障体系的科学化发展。基于数据的追踪和评估,大学可以对各学科、各专业之间进行建设性的评估反馈,为教师提供有效参考。大学可以根据学科数据的评估重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学科的合理布局以及相关专业的动态调整,这有利于实现人力与算力的有效聚合,实现数据向资源的有效转化。大数据的应用还可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为教师的职前职后培训提供便捷的空间,教师可以结合自身需求,随时随地在网络获取来自全球的教学资源,弥合大学教师资源在区域间、学校间的差距,从而促进大学教师职业技术技能水平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运用大数据技术保障平台可以实现大学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实现人才链、科研链、产业链的有效融合,推动大学高质量发展。 (二)发挥数智技术重构与整合作用,推动大学治理一体化发展 人工智能正在加速社会的全方位变革,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将推动大学治理的结构优化、秩序重塑和范式转型。传统的依靠政府把控与大学自身经验积累的二元治理模式正向三维立体治理模式转型,技术赋能、技术赋权、技术助力正加速实现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充分发挥数智技术在解构信息数据、重塑多元主体互动形态、融合人力与算力等方面的作用,有利于大学治理从碎片化治理向数据精准化治理转型。 首先,应致力于大学整体性治理与要素履职一体化建设。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智化治理是对传统治理结构、治理模式、治理系统的整体性超越,既要从整体上把握治理理念、治理目标、治理制度的优化与升级,又要兼顾人员素养、平台搭建、数据分析等要素的聚集。资源和要素是整个社会在运行的过程中实现优化配置的具体体现。大学治理不是所有资源的机械堆砌,也不是全要素的集中统一,而是在合理的分配机制内实现资源与要素的有机组合与可持续利用。具体而言,大学应建立专门的数智化研究中心,专门负责信息的采集、处理、反馈与监测。传统职能部门划分常因业务专业性所形成的壁垒阻碍了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各部门之间信息流通不畅影响了大学治理的全过程。数智化研究中心的设立既可以向上为各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与数据支撑,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又可以向下对教师、学生等主要群体进行实时动态追踪,保持数据的时效性,打破信息封闭的格局,系统推进资源与要素的多维度统筹,构建以履职效能整合为核心的协同配置体系,实现全链条一体化建设。 其次,推进大学治理纵向与横向履职一体化建设。大学的组织机构具有科层组织的特点,即学校的领导层处于学校的顶层,下设处级、科级等管理层级。各职能部门在治理的过程中要明确职能属性、组织任务,在坚守权责边界的同时突破原有管理思维,加强与其他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要在纵向上形成问责机制,在横向上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任务合作与信息互动,形成治理合力,打破信息壁垒,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平等、高效的网络化治理空间,形成去中心化、扁平化、交互化的大学治理新趋势。大学依托数智技术,形成由校领导班子带头负责,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多维立体治理格局,推动大学治理在纵向与横向上的一体化建设。 (三)打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智化大学治理生态体系 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需要构建大学治理的开放系统,这种开放性不仅体现在大学内部的各系统中,还体现在大学治理的外部环境中。大学治理的发展离不开大学内部各系统间的开放与合作,也离不开外部环境对大学治理的支持,外部环境对系统有塑造作用,塑造的过程就是组织的过程,塑造力就是组织力。所以,环境必定从外部对系统施加组织作用,充当他组织者。因此,大学在实现数智化治理的过程中,应该实时保持对外部环境的高敏感度,在面对外部环境的转变时应及时对内部治理方式进行调整。 从系统的内部性看,在大学治理的场域中,各系统之间处于一种互动的关系,不同系统间的互动、不同层级间的互动呈现非线性的特征,大学治理的效果有不确定性,各系统在反馈信息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网络治理结构。数智技术的嵌入打破了之前信息流通不畅带来的组织壁垒,使大学治理保持动态开放,促进各系统之间的合作,形成治理合力。同时,大学不应该过度保护自己的信息资源,各系统应该扩大系统内存数据库的使用范围,让更多的信息发挥更大的作用,如学生就业处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毕业生就业画像,为毕业生就业选择提供指导性建议。通过精确分析市场环境数据,降低信息不对称对毕业生就业造成的风险。从系统的外部性看,系统总是被外在环境包围,也就是说,大学治理是嵌套在社会的外部环境中的,大学要想实现区域的一流建设、世界的一流建设就应该保持对外部环境的开放。因此,大学要提高对世界一流技术的认识,坚持“引进来”的发展思路,让最先进的技术融入大学的育人环节,把最科学的管理方式应用到大学治理中。同时,大学的科研成果也要“走出去”,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让更多的技术流向社会市场,致力于社会化服务功能建设。大学治理涵盖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育人目标,只有保持高度的开放,系统的潜能与活力才能被激发出来。只有在开放的环境中,大学才能释放其该有的能量。总之,大学要想确定自己的生态位,就应该从封闭的“信息孤岛”走向开放的“技术海洋”。 (四)构建权责边界,形成位阶有序的数智化大学治理图谱 系统保持开放并不意味着开放系统没有边界。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特点之一是依托数智技术便捷高效的特点实现数据的共建共享,进而提升各组织间的管理效率。但开放并不意味着数据可以被任何人使用、被任何组织分享。大学在利用数据的同时,需要建立有序的数据保护机制。在大学治理的过程中,须明确各系统的权责边界,规定可以使用该数据的部门、数据的使用范围及数据的使用条件等。 组织的开放程度越高,其权责边界就越模糊,其数据的安全环境也就越复杂。大学在实现数据的科学管理过程中,理应建立一套严格的审批程序、监督程序及分享程序。各院系应明确相关负责人,做到责任具体到个人。同时,在审批的过程中也需要监督部门履行相应的监督责任。审批方与申请方在实现技术赋权的过程中,也要有一种风险共担的心态。另外,数据的抓取需要在指定的网域中完成,数据的下载需要实名制,下载数据时需要留痕,具体到时间地点。大学内部的各系统应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做到谁的数据由谁管理、谁使用数据由谁来负责,规定数据适用的范围及承诺在使用过程中要维护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信息的泄露。大学内部的各系统还应建立数据安全维护系统,设计专业的防火墙,防止黑客对学校网站的破坏及对学校核心技术的窃取。数据的分享及技术的转移需要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的授权,及时向上级部门备案,禁止利用公共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总之,数智技术赋能大学治理的核心目标在于回应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时代诉求,但技术滥用风险与权责边界模糊化等问题可能引发治理失序。为此,大学数智化治理转型必须在保持技术创新敏感度的同时坚守法律底线。通过建立权责明晰的规制框架,大学能够实现数智技术对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全方位的赋能,确保数智化赋能大学治理的顺利进行。
来源:现代教育管理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