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学科建设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
——面向“十五五”时期的理论框架与政策设计
刘益东1,王 可2
(1.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管理教研部;2.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强调“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把握2026年经济工作的关键着力点之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五五”时期要“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并将新质生产力作为驱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国家竞争力跃升的核心引擎。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对高等教育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定位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① 高水平科技创新的实现,高度依托于能够突破学科边界、整合多元知识、解决复杂系统问题的新型人才。“十五五”时期将发展新质生产力置于国家战略全局的核心位置,实质上是对教育链、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耦合效能的一次系统性检视。
从学科建制、高等教育发展以及产业变革的视角审视,当前人才供给体系与现代化建设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矛盾:一方面,传统学科的纵深发展与系统性知识积累是推动创新的重要基石,在特定领域内深耕细作,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是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坚实支撑;但另一方面,随着科技与社会发展日益复杂化,仅依赖单一学科的培养模式与知识结构,已明显不足以应对现实中的综合性与跨界性问题,这凸显出跨学科融合与系统化创新能力培养具有高度紧迫性与必要性。面临新的时代变局,高等教育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柱,必须在“强基础”的前提下进一步“促交叉”,加快推进学科体系的战略性调整与重构。这不仅是教育系统内部的一项局部改革任务,而是直接关系到国家整体创新能力建设、安全体系构建以及现代化进程全局的迫切战略任务。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都对交叉学科建设问题予以重点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与知识生产、科技创新的复杂关联,实质是强调知识分型与学科建制在国家总体战略目标与国际学术体系及其话语权争夺中重要战略地位与实践价值(张学文和刘益东,2025)。面向“十五五”时期,需以交叉学科建设作为关键的突破口,对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进行系统性重塑,彻底打破传统学科之间的壁垒,推动知识生产模式由过去的“学科导向”全面转向更加注重实际应用和创新的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未来导向。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打通教育、科技与人才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循环机制,为国家新质生产力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源头创新能力以及有力的制度保障。学科交叉与融合协作需要有效的顶层设计和组织规划,通过交叉学科发展促进科学创新,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践问题,提升交叉学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李立国,2023)。鉴此,在全面总结“十四五”时期在学科建设调整优化特别是学科交叉建设等方面的改革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深层体制机制障碍,系统谋划学科建制及其改革举措,为“十五五”规划提供政策支撑,具有重大现实和政策价值。
一、“十四五”时期学科设置调整
优化与交叉学科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承前启后的关键五年。在这一时期,国家层面进行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顶层设计,为学科结构的现代化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成就主要体现在:一是初步建立了学科设置调整动态响应机制。“十四五”期间,加快学科设置调整优化周期,从10年一修订到每年更新发布急需学科专业清单,特别是2023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提出到2025年优化调整20%学科专业布点,切实加快学科设置调整优化进程。二是大力推动交叉学科建设,支撑国家创新体系建设。2020年正式将“交叉学科”设立为我国第14个学科门类,从根本上解决了交叉学科缺乏合法学术地位的问题,为其发展提供了顶层制度保障。随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21年印发《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适应我国学科建设与管理逻辑,2021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对交叉学科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为交叉学科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在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方面,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和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推进国家学院试点建设,启动实施国家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在长三角、大湾区、京津冀建设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有序布局建设一批新型研究型大学,在中西部依托“双一流”高校和优势产业共建高等研究院,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
总结“十四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结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及《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重要政策文件精神,可以清晰看到,当前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正逐步从建立规章制度、搭建制度框架的规范性期,迈向必须触动深层利益格局和学科建制文化的改革深水区。这意味着持续推进改革必须超越一般性调整,而走向推动资源配置、组织架构、评价机制等多重深层次矛盾的攻坚期。在此意义上,“十五五”期间的核心任务,不仅应继续推动增设更多交叉学科点,扩大布局覆盖面,更需系统性地深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创新资源配置机制,优化学科生态与文化氛围,切实推动交叉学科建设从“政策特区”“项目试点”等走向全面融合、深度发展的新阶段,使其真正成长为高等教育创新体系中的核心组成部分与关键驱动力量,从而为我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与智力支撑。
二、交叉学科支撑新质生产力
发展的理论逻辑与现实挑战
(一)交叉学科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整合性框架
交叉学科建设作为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与当前知识生产模式的深刻变革趋势以及科技创新的内在演进逻辑高度耦合。为了更深入地揭示交叉学科建设与新质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内在关联,可以从学科生态位理论、任务导向型创新体系以及系统动力学模型等多元视角展开分析。学科生态位理论有助于理解交叉学科在知识体系中的定位与功能演化,任务导向型创新体系为交叉学科建设提供了国家战略问题牵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配置逻辑,系统动力学模型则能够模拟多要素互动下创新系统的长期演化路径与反馈效应。通过这些理论视角的整合,可以更全面、更系统地把握交叉学科建设与新质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深化理解其支撑作用与实现机制。
从学科生态位理论的角度看,交叉学科的形成与发展,本质上是在既有的学科生态系统之中,建构起一个全新且具有高度复杂性的高维生态位。这一新兴结构恰好与新质生产力对创新形态提出的高层次、多维度和系统化的要求形成内在呼应。学科生态位是在特定生态环境中,学科与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对地位与功能作用。传统学科在知识生态中可被视为一个个独立物种,占据其特定的“基础生态位”,这一生态位由其固有的知识边界、方法论体系以及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域所共同界定。然而,新的科学突破往往都是在相互交叉的跨学科领域实现的(闵维方,2020)。随着当代知识生产模式日趋复杂、整合程度不断提高,加之国家战略层面对科技创新与重大问题解决的导向性日益增强,单一学科受制于自身理论范式与方法局限,越来越难以独立应对那些跨越传统边界的综合性、系统性挑战。这种失应对整个学科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与演进能力构成了现实压力。在此背景下,由知识发展的内在逻辑与社会需求的外在逻辑所构成的双重动力使然,交叉学科通过打破学科壁垒,推进知识体系的重组与研究范式的深度融合,实际上是在构建一种“扩展型生态位”。“扩展型生态位”的本质在于突破了传统学科在知识体系、方法论与问题域上的固有边界,通过创造性的整合与重构,形成容纳多元知识来源、兼容跨范式研究方法、并致力于求解复杂系统问题的全新学术空间。该生态位不仅整合了来自不同学科的知识资源与方法工具,更在交互与协同中激发涌现性创新,从而显著提升了其在学科生态系统中的适应能力与竞争力。其扩展性具体体现为三个层面的贯通:在知识层面,对多源异质性知识吸收、重组与再造;在方法层面,形成跨范式研究工具与思维方式的互补、集成与创新;在问题层面,面向国家重大急需与产业变革中的复杂现实挑战,重新定义与聚焦拓展,确立综合性、前瞻性的研究议程。“扩展型生态位”有明确超越单一学科范畴的核心研究方向,稳定的制度化跨学科合作网络与治理结构,发展出融合型研究范式,并能持续产出具有跨学科影响力与实践转化价值的成果。这一高维生态位的形成,不断重塑知识生产的结构和方式,进而为整个学科系统的演化与变革注入了新动力,助力形成一个新的学科生态系统,有力呼应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进而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提供科学基础。
从任务导向创新体系视角看,交叉学科作为使命驱动的组织载体,为新质生产力提供组织和制度支持。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并非源于自发的知识扩散,而是高度依赖于以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社会经重大济挑战为目标的任务导向型创新体系。该体系强调围绕清晰的公共使命(如突破“卡脖子”技术、实现碳中和)来动员和配置创新资源,其核心特征是跨部门、跨领域的高度协同。在此框架下,交叉学科平台不仅是知识生产的场所,更是以满足国家创新体系需求为指向的、执行国家或社会重大创新任务的关键组织载体。随着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三者的互动与演进,传统上三者之间相对清晰的学科分野正逐渐弱化,呈现出交叉融合的态势,这一转变引发了更为复杂的组织问题,包括学科内部的组织边界以及学院结构的重建。如何应对知识形态演变及随之而来的知识生产的新变化和组织结构建设之间的压力与张力,需要对现有的各种组织进行反思与重构(华勒斯坦等,1997)。学科知识与院系组织是构成高等教育系统的基本结构(克拉克,1994),交叉学科研究组织则是突破二者边界的创新性融合,作为一种非常态的组织形式,交叉学科研究组织能够在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建制化与演进是系统结构与知识生态共同作用的结果。通过打破传统学科与院系壁垒,交叉学科平台能够围绕特定战略任务,高效整合政产学研等各方力量,将知识生产从学科供给导向转变为社会需求导向,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组织和制度支持。
从系统动力学角度看,交叉学科作为创新生态系统的动态枢纽,是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中枢系统。系统动力学强调对复杂动态系统行为模式的理解(Forrester, 2016),尤其擅长揭示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非线性互动关系、反馈回路及其整体演化逻辑(Guzzo et al., 2022)。国家创新体系本质上是由高校、产业界、政府机构等多元主体构成的复杂适应系统,其运行依赖于多层次、多维度的协同机制与动态耦合过程。在这一系统中,交叉学科平台并非仅是知识融合的场所,而是发挥着结构性与功能性双重作用的动态枢纽,作为一个开放式的集成接口,持续吸纳、整合、转化并输出知识、技术、人才与资本等关键创新要素,驱动创新生态系统的高效循环与迭代升级。其枢纽功能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素汇聚,承担着多源异质资源的汇聚与整合功能,汇聚来自不同学科的知识、技术、人才与数据资源;二是过程催化,通过制度化的协作机制催化“知识创造—技术转化—产业应用—反馈迭代”的创新链条闭环运行;三是系统调试,通过可持续性地调节跨领域、跨层级的信息流与资源流,增强创新生态整体的适应力与演进活力。
依托交叉学科构建包含知识创造、技术转化、人才培养与产业反馈等变量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形成强化正向反馈回路,持续优化其在创新生态系统中的结构与功能,加速智力资源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实现从“象牙塔”到“创新枢纽”的系统性跃迁。系统动力也影响到交叉学科组织建设的逻辑,在不同的来源作用力的推动下交叉学科研究机构呈现差异化的构建路径,体现为外部主导、内部集体发动到内外联动与平台利用的谱系差异。这些路径可归纳为三类典型模式:其一为自上而下的建构模式,其驱动力主要源于政府部门、基金会及学术团体等校外主体,整体设计遵循从宏观规划向高校与学院逐层传导落实的逻辑。其二为自下而上的内生涌现模式,其动力来自高校内部不同学科研究者自发组成的群体,通过共同筹划并向校级管理层提案,以自组织争取组织合法性与资源。其三是基于校内既有平台的协商建构模式,动力兼具内部基础与关键行动者的能动性,通过政治协商与校级及院系层面沟通,依托现有平台发展出兼具基础设施与研究功能的新型组织。
综上所述,三大理论视角共同揭示了交叉学科的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机理:学科生态位阐明通过整合多元知识体系提升系统适应性;任务导向的创新体系是外部驱动力,它驱使大学构建一个“扩展型生态位”(交叉学科)来承载这一使命;而系统动力学模型则描述了这一新生态位在内外部资源(人才、知识、资本)的互动中,如何实现正反馈并演化为创新枢纽的动态过程。
(二)交叉学科建设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现实挑战
从上述整合性框架看,交叉学科建设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有天然优势,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但从实践看,往往面临体制机制、组织管理与文化隔阂三重困境,致使其局限于特区建设而难以有效拓展。
一是体制机制尚未理顺。长期以来,大学内部以学科为单位的资源配置模式,涵盖科研经费、人才编制、招生指标、评价体系等,形成了高度固化的制度惯性。这种惯性不仅体现为制度的隔离(Fuchs, 2001),更体现为学科利益并通过象征性秩序(Cambrosio and Keating, 1983)转化为实质性的组织资本(Weingart, 2010),使新兴交叉学科组织在资源获取上处于结构性劣势。这些劣势集中表现为协调失灵(Caudill and Roberts, 1951)与激励错配(Siedlok et al., 2015)。以单一学科为核心的资源分配导向与学术评价体系占据主导地位,研究人员投身交叉学科研究面临较高制度风险,一些周期长、风险高且形式多元的交叉成果极有可能难获公允认可,难以激发学者组织与开展交叉研究动力。
二是组织管理相对模糊。学科与交叉学科之间存在内在张力,“工程化”的大学治理思维、学科张力与权力冲突带来交叉学科研究的组织冲突(张洋磊和张应强,2017),进而表现为学科间对学术资源的竞逐,不同学科间存在的权力冲突以及学科间的文化冲突等(章宁和俞青,2016)。现有的交叉学科组织模式多元,从松散的虚拟研究中心,到拥有实体空间的独立研究院或交叉研究院,但从组织管理角度看大多缺乏相对清晰、稳定且高效的治理结构,平台的组织归属、领导者的责权范围、与相关院系的协调机制、预算的独立性、知识产权归属等关键问题尚有争议,特别是教师归属与发展路径亦不清晰。
三是文化隔阂深层困境。文化可被理解为一个共同体内部深层共享的价值观、基本假设、信念体系与意识形态(Peterson and Spencer, 1990)。由于长期学科分化所形成的“学术部落”(Becher and Trowler, 2001),传统学科文化的制度性惯性与结构性壁垒天然存在。各学科在方法论取向、术语体系、评价标准乃至知识合法性认知上存在显著差异,新兴交叉领域难以迅速构建起统一的文化共识与共享的意义系统(申超,2016)。这种文化隔阂在人才培养环节尤为突出,集中体现为结构性脱节与功能错位:一方面,当前部分交叉学科课程体系仅是“学科拼盘”式的简单叠加,缺乏交叉学科逻辑主线与整合性知识框架,难以引导学生形成系统性的交叉思维;另一方面,具备多学科素养、能够融通不同范式并开展有机融合教学与科研指导的师资力量欠缺,进一步制约了高质量交叉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
系统性地破解这一系列难题,已成为“十五五”期间优化政策设计、推动交叉学科取得实质性发展的关键前提。
三、面向“十五五”时期的政策设计与风险治理:以制度重构推动交叉学科深度融入新质生产力发展体系
“十四五”期间的实践表明,尽管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学科设置调整优化与交叉学科建设仍面临系列挑战。其根本症结在于,相较于高等教育系统的内外部环境变革存在较大张力,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组织制度、评价体系与人才培养模式尚未紧随时代变革而发生系统性变革。面向“十五五”时期,学科设置调整不应再局限于个别学科的增删或方向微调,而应以交叉融合为突破口,推动整个学科体系从“分科割据”向“问题导向、动态演进”的新结构转型。交叉学科建设亦需要超越以项目扶持和临时平台为主的“特区式”思路,转向以制度重构为核心的深度改革,真正将交叉学科从边缘探索纳入主流建制,使其成为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稳定制度载体。
(一)强化国家战略牵引,统筹资源布局与学科设置调整
强化国家战略牵引,推动交叉学科布局与重大任务深度融合,试点任务导向型交叉学科发展战略。社会需求的变化不断对交叉学科研究提出新要求,这些要求成为交叉学科研究组织建设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一是要锚定国家战略需求,强化交叉学科的使命导向属性。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合成生物学与基因编辑、先进能源与新型储能、未来网络与空天深海等对新质生产力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前沿方向;进一步完善目前试点国家交叉中心建设,将其作为国家创新体系能力建设的重要支点。在此过程中需警惕两类潜在风险:一是战略预见偏差风险,即因技术演进加速而出现的布局滞后,削弱先发优势;二是结构性同质化风险,即高校在政策激励下盲目跟进热点方向,导致重复建设与资源内耗。为此,建议由国家层面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科技战略研判机制,依托高水平智库与专家网络,定期发布交叉学科优先发展领域指南,实施“滚动识别—动态调整—精准支持”的闭环管理。同时,推行“分类定位、特色发展”的载体建设路径,引导高校基于自身学科积淀、区域禀赋与产业需求,开展差异化、错位化的交叉学科布局。
二是构建任务驱动型资源配置机制,突破制度性资源壁垒。学科调整不能仅靠行政指令,更需通过资源杠杆引导高校主动优化布局,践行以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为牵引的任务驱动型资源配置机制。具体而言,应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实验室体系、博士生招生指标等核心资源,优先配置给服务国家急需的交叉学科方向,并推动形成“任务—平台—人才—成果”四位一体的集成支持模式。但需关注可能面临的双重挑战:一是新的资源配置模式可能影响传统学科利益,引发隐性制度阻力;二是涉及跨部门协同或显效能不足,导致政策执行碎片化。对此,需要在国家层面设立交叉学科统筹协调机制,整合教育、科技、财政、人社等多部门职能,尽可能打破条块分割,提升政策协同力。同时,探索建立“非对称投入、长周期支持、动态评估”的新型资助模式,对承担国家使命的交叉平台给予超常规、稳定性的制度保障,打破传统按学科分配资源的惯性,为交叉学科提供可持续的制度生长空间。
三是推行试点赋权改革,增强高校内生动力。交叉学科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依赖于高等教育体系自身的制度弹性与组织适应能力。激发学科体系的应变活力与内生动力,可考虑赋予具备条件的高校试点交叉学科自主设置权,允许其围绕国家任务整合现有学科资源,自主设立交叉学科门类下的二级学科或专业方向,并同步申请相应学位授予权,通过国家使命牵引倒逼学科的结构性调整,推动传统学科在服务国家需求中实现内涵升级或有序退出。当然,权力下放需与质量管控并重。若缺乏有效的过程监督与绩效约束,交叉学科自主设置可能背离战略初衷;若与现有评价体系脱节,赋权亦难以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对此,需构建“试点赋权、过程评估、动态优化”的实施框架,通过设定差异化的高校试点的学科基础与治理能力门槛、建立长周期、可进可退的评估与支持机制,并同步推进配套评价改革,在动态调整中稳步推进战略布局。
(二)构建制度化交叉学科体系,推动组织实体化转型
如前所述,当前交叉学科发展普遍面临“有交叉无学科”的制度困境,虽已形成大量跨学科研究活动与平台,却缺乏稳定的制度身份与组织载体,难以在高等教育体系中获得持续性支持。破解这一困局,亟需内外并举推动交叉学科从临时性、项目化的平台试点向具有合法性地位的建制化学科转型,实现知识融合实践向制度化结构的系统性跃迁。特别需要在制度身份与组织结构两个维度协同突破。
一方面,制度身份是建制化的基本前提。制度由规范和规则构成,服务于特定社会秩序的建立、维护或改造(周作宇,2020)。在此意义上,应通过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增设若干“交叉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进一步确立交叉学科的制度身份,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学位标准与评估体系。实践中,可考虑对运行成熟、成果显著的高校交叉平台,支持其直接申报成为上述一级学科的建设单位,获得与传统学科同等的制度地位,使交叉真正成为学科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当然,制度身份必须同时考虑建设质量,若缺乏严格的准入门槛与动态退出机制,可能诱发交叉学科设置泛化、标签化乃至质量滑坡。因此,基于制度身份的建制化改革理应坚持“标准先行、质量为本”的基本原则,同时构建交叉学科独立建制的设置标准、准入程序、预警与退出机制。
另一方面,组织形态的实体化是建制化的结构性支撑。当前高校交叉学科建设多依托多种形式的交叉平台,往往以“学术特区”形式存在。虽享有一定政策特权,但多依附于传统院系,缺乏独立的人事权、财权与学位授予权,本质上属于临时性的虚拟或半虚拟组织,难以支撑长期、深度的跨学科整合。根据组织自主性与资源整合方式,现有交叉机构可划分为独立建制型、利益分享型与独立预算型等类型(刘凡丰等,2011),其组织任务、成员结构、技术路径与治理模式存在显著差异。从建制化角度考虑,需因地制宜设计由虚向实的组织结构转型路径。但是,组织转型中必然面临组织竞合冲突,新建实体可能与传统学院在师资、招生、空间等核心资源上产生竞逐,若缺乏有效的利益协调与补偿机制,易激化内部矛盾。对此,应探索以增量改革为主的改革思路(即把“蛋糕”做大)而非以存量博弈为主(即重新分配“蛋糕”)的改革路径。可试点“教师双聘”或“按比例归属”的资源分配模型,允许教师在保留原学科身份的同时,将其部分工时和绩效归于交叉学科组织。尤为重要的是,必须完善配套的激励机制,将跨学科教学、联合指导、课程开发明确纳入教师工作量核算与绩效考核体系,并设立专项奖励,以此撬动师资力量的实质性投入。此外,国家应在博士生指标等核心资源上给予交叉学部专项增量支持,减少改革对既有利益格局的冲击。
(三)推动形成内外协同的合作文化,共建开放区域创新枢纽
从更广泛的社会情境看,交叉学科主要由学术劳动力市场之外的社会力量所推动和塑造(Jacobs and Frickel, 2009),其形成与发展特别需要依托一个内外联动、循环赋能的资源供给系统,将资源依赖从集中于局部的情况转变为多重依赖关系(Lomi and Pattison, 2006)。通过构建内外资源网络开放、互信、协同的制度与文化环境,交叉学科建设才能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中发挥区域创新枢纽功能,实现学术前沿突破、国家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响应的多重效应。
一是建立外部联动机制, 推动交叉学科建设深度嵌入区域创新网络。交叉学科建设需主动嵌入由政府、社会以及市场等多方主体构成的区域创新网络,推动形成资源互通、能力互补、价值共享的开放合作文化。中央层面,应鼓励地方政府、行业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作为战略共建方,以资金、设备、人才等形式共同投入,实现资源互通与能力互补,参与平台治理与成果分享。高校层面,依托交叉学科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立专利共有、收益按贡献分配、联合孵化企业等机制,打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最后一公里”。这种深度融合模式,不仅可拓展资源渠道,培育持续协作、互信共担的文化氛围,也能够确保科研方向始终锚定真实需求,实现知识创造与价值转化的良性循环。当然,在此过程中也需考虑两类风险:一是治理风险,多方参与可能引致权责模糊与决策低效;二是目标漂移风险,过度强调短期产业效益可能削弱平台的基础研究定力与学术自主性。对此,应推动成立由政、产、学、研多方参与的战略委员会,构建权责对等、运行高效且能充分吸纳多元主体诉求的协同治理架构。同时,可配套建立区域性的交叉学科研究与转化基金,为高风险基础研究提供非竞争性、周期性的稳定资助,为学术自主性与前沿探索预留出受保护的运行空间。
二是进一步深化评价改革,建立新质分类评价框架与长效支持机制。构建容错性、长周期、创新性的中国特色交叉学科评价体系新范式是教育强国建设的使命所需(林梦泉等,2025)。可考虑将高校“交叉学科建设成效”纳入“双一流”动态监测与绩效评估体系,重点考察其在整合传统学科、服务重大任务、产出系统性成果等方面的能力。评价导向应遵循学术研究的规范逻辑和科学标准,或依赖于以社会公众为主的多元化反馈机制和政策转化的实用性,建立贯穿科学、社会与政治的综合质量观。在项目评审、人才评价与职称晋升中充分认可交叉学科成果的等效性,设立专门评审通道,并为高风险、长周期研究设立专门通道。与此同时还需警惕三重风险:一是传统评价的路径依赖短期内难以扭转,不同学科的评价标准存在兼容困境;二是执行异化风险,分类评价若无细化指标与操作指南,易流于形式化审查或产生偏颇;三是长周期支持与缺乏动态监管可能引发资源沉淀与效能低下。为此,需建立多元共治、 分层分类、动态衔接的系统性治理框架。为破除单一学科评价的惯性,可考虑组建由政府代表、产业专家、学术同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交叉学科成效评价委员会,依托数字化平台以实现成果信息公开、评审透明与数据可溯。在此基础上,构建包容差异、鼓励交叉的评价文化,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发、决策咨询等不同类型的交叉研究制定差异化评价标准,探索形成交叉学科成果同行评议指南。同时,构建动态衔接的资源配置机制,对于获得长周期支持的项目设立豁免短周期考核试点,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
四、结 语
面向“十五五”时期,以交叉学科建设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是一场深刻的制度变革,而非简单布局调整。其核心在于推动大学创新体系从学科分割走向深度融合。整个学科体系大体包括基础学科、专业学科(即传统单一学科)与交叉学科。基础学科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根基,其核心任务是探索自然与社会的基本规律,强调理论深度和原创性。专业学科则是在基础学科之上,围绕特定应用领域形成的系统化知识体系,具有明确的问题边界和方法规范。交叉学科并非取代这两类学科,而是在它们发展到一定高度后,为应对复杂现实问题而产生的知识整合形态。高质量的交叉创新,必须以基础学科的理论突破和专业学科的技术积累为前提。因此,政策设计不能将交叉学科与基础或专业学科对立起来,更不能以交叉之名弱化对基础研究的支持。真正有效的交叉是高水平学科之间的协同,而不是低水平学科的简单拼凑。只有基础学科深厚、专业学科扎实、交叉机制畅通,整个学科体系才能既保持知识生产的源头活力,又具备服务国家战略的集成能力,从而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提供系统性支撑。因此,政策设计必须坚持基础学科、专业学科与交叉学科三轮驱动。一方面,通过制度重构,为交叉学科提供稳定的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持;另一方面,必须持续加大对基础学科和专业学科的稳定投入,保障其开展自由探索和前沿研究的能力。三者协同并进,才能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可持续发展的学科体系,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跃升提供坚实支撑。
来源:教育经济评论
